根據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通人社專[2025]2號)要求,為做好2025年度南通市質量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評審范圍和對象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從事質量檢驗、計量、質量管理、標準化、特種設備等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就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市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
二、申報評審政策
(一)質量工程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審,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蘇人社規[2024]3號)、《江蘇省質量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55號)等文件執行。
(二)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按照《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蘇人社發[2021]132號)規定執行。
(三)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民營企業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優秀青年人才可按規定直接申報評審相應層級職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四)通過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取得初、中、高級資格,且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關于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學歷資歷條件的,可直接申報高一級職稱。
(五)持有相關國際職業資格的海外人才,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國際職業資格與高級職稱比照認定目錄(2024版)的通知》(蘇人社函[2024]369號)規定執行。
(六)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精神,取得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的人員,符合省質量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晉升條件的,可直接申報職稱評審。
(七)專業技術人才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列為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南通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實施辦法有關問題的通知》(通職稱辦[2021]24號)文件執行。專業技術人才平均每年累計接受繼續教育不得少于90學時,其中公需課程不少于24學時,專業課程不少于規定總學時的2/3。
(八)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
三、申報程序
市質量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采取網上填報,紙質材料線下同步提交的方式。本通知及附件可在南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告公示欄查閱下載。
(一)個人申報。申報人員可登錄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中“職稱專欄“查詢評審條件。在線申報時間為2025年6月13日-7月31日。申報人員應實名登錄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欄申報,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后,通過系統下載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同時按本通知要求準備書面申報材料。
(二)單位審核。各單位應組織專人對申報人的書面報送材料進行初審,在相應的證書、業績佐證材料等復印件上簽字蓋章,并出具同意申報證明。在推薦上報參評人員材料前,必須組織群眾評議,申報人所在單位負責人須在《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附件1)相關欄目中簽字。測評后,在本單位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將公示結果以書面形式一并報送。
(三)報送材料。報送前,行政區劃非“市本級“單位,需先報送至屬地職稱部門完成線上、線下審核。報送材料至市局時,須攜帶各類材料的原件,復核后予以當場退還。審核中發現本評委會賬號無相關人員在線申報信息的,不予受理。平臺申報內容與報送紙質材料內容不一致或弄虛作假的,取消申報資格。
四、申報材料要求
為方便審核申報材料,避免申報材料遺失或涌審,提高申報材料規范度,請嚴格按照通知要求提供申報材料,具體如下:
(一)《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三份,原件),申報人員平臺申報后,通過系統下載打印,每份申報表裝訂成A4尺寸小冊子。
(二)《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附件1'內容較多的應適當壓縮調整字體大小,打印成1張A3紙)一式六份,無需裝訂。《簡介表》中“專業能力“和“主要業績成果”欄必須對照評審條件逐項填寫,參照附件1所列格式。
(三)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四)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書,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及有關接受業務培訓、學習等方面的有效證明材料的復印件。
(五)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記表復印件,單位推薦意見(公示材料)原件。
(六)發表的論文、論著,獲獎證書及有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申報材料除上述(一)、(二)項外,其他材料均須按以下要求裝訂成A4尺寸小冊子(所有復印件須經單位審核、蓋章、經辦人簽名并注明審核年月):
第一分冊: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第二分冊:各類證明材料,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聘書,繼續教育證書或繼續教育登記表,考核表及單位推薦意見(公示材料)順序裝訂。
第三分冊:論文、論著、技術工作報告,獲獎證書及有關證明材料、成果鑒定書等,不要求附圖紙。
第四分冊:破格申報的有關證明材料(僅破格申報人員提供)。
以上材料桉順序裝訂成冊后集中于一個材料袋內,材料袋及各分冊要有完好的封面目錄(附件2、附件3)。所有裝訂成冊材料嚴格式樣,均須為A4紙幅面,并標注頁碼。有關表格和目錄按附件式樣復印。其它書面材料題目用二號方正小標宋,正文一級小標題用三號方正黑體,二級小標用三號方正楷體,正文用三號方正仿宋,頁面排版合理得當。
五、評審答辯費用
評審費用依據《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公布2023年江蘇省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蘇財綜[2024]19號)執行,收取評審答辯費:300元/人,費用將在答辯前統一組織繳納。答辯時間另行通知,申報人須憑本人身份證參加答辯。
六、有關事項說明
(一)各單位在報送書面資料至市局前,應桉單位匯總人員信息,按單位報送《2025年南通市質量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委會評審對象情況一覽表》電子版(附件4,請嚴格參照范本填寫),將Excel文件電子版發至郵箱,郵件主題為:“質量工程中級+單位名稱+人數/姓名”。
(二)市局書面材料集中收取日期:2025年8月21日-22日,上午9:30-11:0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書面材料報送地址:南通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0樓人事處1001辦公室(南通市崇川區崇川路10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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