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連云港市職稱工作統一部署,現將2025年度連云港市工藝美術專業中、初級職稱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在我市企事業單位從事工藝美術(以下簡稱本專業)相關工作,并與用人單位簽訂正式勞動(聘用)關系的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
(二)在我市本專業技術崗位就業的港澳臺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公人員)、退休人員不得申報;
(四)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二、申報條件
根據《江蘇省工藝美術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3〕40號)、《關于深化工藝美術專業人員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15號)精神,申報中初級職稱需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常規評審申報條件。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申報初級職稱:
(1)具備大學專科學歷,取得工藝美術員職稱后,從事工藝美術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助理工藝美術師職稱。
(2)中等專業(職業)學校畢業,取得工藝美術員職稱后,從事工藝美術工作4年以上,可申報評審助理工藝美術師職稱。
(3)在生產一線崗位,符合貫通條件的高技能人才,獲得高級工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相關技術技能工作滿3年,可申報評審助理工藝美術師職稱。
(4)不具備規定學歷,取得工藝美術員職稱后,從事工藝美術相關工作滿5年;或取得工藝美術員職稱后,在省級以上工藝美術大師或高級工藝美術師工作室從事專業工作滿4年,且獨 立完成至少3件具有一定水平的作品;或從事工藝美術工作10 年以上,可申報評審助理工藝美術師職稱。
2.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申報工藝美術師職稱:
(1)具備碩士學位或第二學士學位,取得助理工藝美術師 職稱后,從事工藝美術工作滿2年,可申報評審工藝美術師職稱。
(2)具備大學本科學歷學位、大專學歷,取得助理工藝美術師職稱后,從事工藝美術工作滿4年,可申報評審工藝美術師 職稱。
(3)取得助理工藝美術師職稱后,從事工藝美術相關工作 滿5年,可申報評審工藝美術師職稱。
(4)從事傳統工藝美術工作滿15年,可申報評審工藝美術師職稱。
(5)在工藝美術領域生產一線崗位,符合貫通條件的高技 能人才,獲得技師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后,從事相關技術技 能工作滿3年,可申報評審工藝美術師職稱。
(6)作為第一撰寫人或作者發表至少2 篇專業性學術論文、專業性研究報告、專業技藝創作總結報告等;或參與編制完成至少1項行業標準或團體、地方標準;或參與恢復傳承并發展瀕臨失傳傳統技藝至少1項;或作品獲得中央國家機關保留項目目錄中的評比達標表彰工藝美術類全國一等獎1項,或二等獎2項;或經省市地方政府有關部門批準的省市級工藝美術類一等獎3項,或二等獎以上5項,可直接申報評審工藝美術師職稱。
(二)高技能人才申報條件
根據《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蘇人社發〔2021〕132號),在各類企事業單位生產服務一線崗位從事技術技能工作的技能人才和自由職業技能人才,具備高級工(三級)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貫通領域職稱系列評價基本標準條件,可參加相應職稱評審。
(三)學歷認定
(1)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部隊院校全日制教育畢業證書,中央黨校和省、自治區、直轄市黨校對學制兩年以上的長期班次學員所授予的黨校學歷,在參加職稱評定時予以認可。
(2)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在參加職稱評定時分別視同中專、大專、本科學歷。
(3)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的大中專結業生(未取得學歷、學位)在參加職稱評定時可比照相應國民教育序列畢業生降低一個等級。
(4)各類培訓班頒發的修業、結業、專業證書,不能作為學歷依據,可作為評審其專業能力的參考要素。
(四)繼續教育要求
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評審專業技術資格時,應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繼續教育政策規定,完成相應繼續教育學時。申報中級職稱的需提供助理級以來(申報助理級需要提供參加相應專業技術工作以來)每年至少參加1門公共科目學習并考核合格(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學習并打印《繼續教育公共科目培訓考核合格證明》)。專業科目學習作為申報的重要條件,可提供系統、行業、單位或繼續教育基地組織的相關專業技術培訓學習有效材料,作為反映專業能力的要素申報。
(五)資歷和業績時間界限
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稱職)或不合格(不稱職)的,該考核年度不計算為職稱申報規定的資歷年限。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
(六)關于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與職稱對應問題
根據《省人力資源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精神,取得《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所列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才,其職業資格直接對應相應系列和層級的職稱。符合職稱晉升條件可直接申報本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七)關于同級轉評問題
因崗位發生變動需要跨系列轉評本專業職稱的,轉崗考核合格后可申報同級轉評。轉評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后方可申報高一級職稱,原工作年限和相關業績連續計算。
三、申報方式
申報工作采用網上申報與網下報送紙質材料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申報人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選擇“人才人事—職稱評審申報”,根據提示注冊個人賬號,按照“申報對象須知”在線填報相關申報信息。網上申報完成后,通過系統自助打印《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三份),會同其他材料一并報送。(網上申報必須在8月11日—9月12日完成)。
四、申報材料及報送要求
根據評審工作要求,須提交三類材料(按以下要求分裝兩個材料袋),并經申報人員所在單位、縣區職稱部門或市直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復印件須經單位審核確認與原件無誤并加蓋公章)。
(一)評審材料類(裝入評審材料袋)
1. 需裝訂成冊材料:按照分冊目錄(附件5)要求提供材料,并按標注順序裝訂成兩冊。
第一分冊裝訂順序:
(1)目錄;
(2)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3);
(3)單位公示證明材料,若為破格或綠色通道申報,一并提供專業技術資格申請表及專家推薦意見表;
(4)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復印件,“學信網”學歷證明;
(5)現專業技術資格(技能等級)證書復印件;
(6)現任專業技術職務聘書(或聘文、聘用合同)復印件;
(7)任現專業技術職務以來《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見附件4),也可以提供本單位印制的考核表復印件。
(8)《繼續教育公共科目培訓考核合格證明》以及參加相關業務培訓、學習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
(9)個人獲獎證書復印件(集體獲獎證書,應提供個人在項目中承擔的工作材料)。
第二分冊裝訂順序:
(1)目錄;
(2)任現技術職務以來工作經歷和專業技術工作總結;
(3)論文、專項研究報告等(期刊封面、目錄、文章的復印件以及相關數據庫收錄的打印頁面);
(4)專利證書復印件以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證明材料;
(5)業績成果證明材料。提供任現職以來取得的業績成果材料,具體要求詳見本專業資格條件。
2. 不需裝訂成冊材料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3份(從申報系統導出,A3紙小冊子方式打印,對折后騎馬釘裝訂,不得放大或縮小;須單位及縣區職稱辦或市主管部門審核蓋章);
(2)《專業技術人員情況表》1份(附件1);
(3)《專業技術人員簡介表》15份(規格A3,單面印制,樣表見附件2)。
(二)相關原件類(裝入原件材料袋)
學歷學位、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聘書)、論文、獲獎證書等原件。凡能提供學信網學歷學位證明的(需設置有效期限3個月),可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
(五)電子版材料類
《專業技術人員情況表》(見附件1)電子表格報至郵箱(郵件主題格式示例:評審—工藝美術中級—張三)。
以上材料須經申報人員所在單位、縣區職稱部門或市直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復印件須經單位審核確認與原件無誤并加蓋公章)。相關附件及表格請在連云港市工信局網站首頁“系統入口—職稱評審申報—資料下載”欄目查閱。
五、注意事項
(一)申報時間:職稱管理服務平臺系統開通時間為2024年8月11日至9月12日;申報資料現場受理時間為2025年8月11日至9月12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6:00)。申報人在系統提交材料后,須直接到縣區職稱部門(市直主管部門)、市工信局職稱辦審核(電子材料、紙質材料現場核對),不必等待網上申報通過后再提交紙質材料;請嚴格按照申報時間遞交材料,其他時間不予受理。
(二)聯系人及材料報送地址:市工信局職稱辦,張祥;聯系地址:海州區朝陽東路69號行政中心輔樓B樓410房間(市政府大樓東側)。
(三)收費標準:按省物價局蘇價費函〔2002〕62號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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