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蘇人社職〔2025〕4號)精神,經研究并報江蘇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同意,江蘇省農業技術、農業經濟和農業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將于2025年下半年進行,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范圍
(一)在我省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農業技術、農業經濟和農業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省就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省就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中央駐蘇單位或外省駐蘇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和駐蘇部隊專業技術人才,在我省申報職稱評審,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并經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核準同意后方可申報。
(四)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五)申報評審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對象指省屬企事業單位人員。
二、申報評審政策
根據《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在職稱評價中進一步破除“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不良傾向的通知》(蘇人社發〔2022〕156號)精神,組織開展2025年度省農業技術、農業經濟、農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工作。
(一)申報評審工作依據《江蘇省農業技術人員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27號)《江蘇省農業經濟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26號)《江蘇省農業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28號)和《關于江蘇省農業技術、農業工程、農業經濟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的補充通知》(蘇農人〔2025〕1號)相關規定。
(二)申報人一般應當按照職稱層級逐級申報職稱評審。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申報人提供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均以材料落款時間為準)。
(三)高技能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規定執行。
(四)落實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各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建立職稱申報評審“綠色通道”的要求,取得農業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農業工程技術難題,在農業農村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可以直接申報高級職稱。申報人在專業技術崗位取得的業績、成果和貢獻一般不得低于申報層級的資格條件,且須由2名以上本領域或相近專業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
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農業農村相關領域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五)申報高級農業經濟師資格評審的人員須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高級經濟專業(農業)技術資格考試,考試成績達到全國統一合格標準(取得的合格證明自考試通過之日起,在全國范圍5年內有效),或2025年參加考試的成績達到我省年度農業經濟高級職稱評審使用標準的(年度評審使用標準待考試成績確定后公布,且僅在當年有效),可以申報。
(六)農業系統基層事業單位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才申報“三定向”職稱評審的,嚴格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開展基層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定向設崗、定向評價、定向使用”的通知》(蘇人社發〔2020〕152號)執行。
(七)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精神,取得相關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的人員,符合職稱晉升條件的,可直接申報農業技術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八)跨區域、跨單位流動人員,因崗位發生變動需要跨系列轉評職稱的,轉崗考核合格,可申報同級轉評,轉評滿1年后可申報高一級職稱,原工作年限及相關業績連續計算。
(九)專業技術人才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列為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申報程序
申報人應根據屬地管理和個人自愿原則,按規定程序逐級報送申報材料,同一年度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審委員會,不得多頭報送。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就業群體申報人按規定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申報。
(一)網上注冊與登錄
1.農業技術、農業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進入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注冊登錄,選擇“個人辦事-專業技術人員管理服務-職稱評審申報”填報信息。
2.農業技術、農業經濟、農業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注冊登錄“江蘇省農業農村數字服務平臺”的“市場服務入口”,點擊“申報-更多-科教與信息-職稱管理服務”,進行申報。各設區市及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申報人按所在行政區域選擇歸屬職稱管理機構,省有關單位申報人按省直單位選擇歸屬職稱管理機構。
(二)上傳申報材料
申報人應根據工作實際情況,提交能體現個人專業技術水平的工作、項目、業績成果、服務基層實績實效等材料,業績成果應與工作經歷緊密關聯。所獲的成果獎勵證書(須附授獎部門發布的公文或由所在單位出具證明)、論文著作(論文發表的期刊須附國家新聞出版署網站期刊查詢截圖,著作應取得ISBN統一書號)、高質量調研報告、業務指導方案、試驗示范總結、技術報告等(需由本人所在單位出具相關證明或書面推薦函,重點闡述項目情況及個人所起作用),以及其他能反映申報人工作能力、業績成果的材料,應完整、全面、準確,并經申報人所在單位審核核實。每類材料首頁有審核部門公章和審核人簽名,方視作有效申報材料;有效申報材料掃描成電子文檔上傳到相應欄目(注意上傳的電子文檔大小的限定)。
(三)申報材料公示
下載打印《公示簡介表》(申報端口填報完畢后在“材料打印”中下載),在本單位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由審核人在《公示簡介表》相應欄填寫公示結果并簽字、加蓋所在單位公章,申報人將簽字蓋章后的《公示簡介表》掃描件上傳至申報端口“公示結果報告”位置。
(四)申報人報送紙質材料
1.《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申報端口下載后,A4排版雙面打印)。
2.個人業績紙質材料1套。
3.破格申報者,須提供破格申報推薦表1份。
4.申報人按定向評價標準申報高級職稱的,須提供屬地縣(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和農業農村局關于申報人身份認定和申報崗位信息說明材料。
申報評審農業技術和農業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報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其他材料網上申報。
(五)各地、省有關單位匯總報送材料
1.各專業正、副高級《資格評審情況一覽表》1套(須各設區市及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核蓋章)。
2.破格申報推薦表。
3.申報人的《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和“個人業績紙質材料”不需要報送,留存備查。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實行職稱申報誠信承諾制
申報人提交申報材料時應同時簽訂個人承諾書,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等進行承諾,承諾不實的,3年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對通過弄虛作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經核實,即報請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規定予以撤銷。對申報過程中被發現弄虛作假的,終止申報評審并在一定范圍內通報。
(二)單位初審
1.申報人所在單位應當嚴肅審核推薦程序,組織專人審核申報人申報資格,以及申報取得相關工作業績和成果過程中,是否存在虛構、抄襲等道德失范行為,并對所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負責。審核人員在審核復印件時,應認真核驗原件,且在上傳的材料上簽名并加蓋審核單位公章。嚴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并據實說明公示結果。
2.杜絕弄虛作假,對于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履行申報材料審核、推薦職責,放縱、包庇或協助申報人弄虛作假;未按規定進行申報材料公示、對公示有異議或者投訴舉報問題未及時調查核實,以及出現其他未嚴格履行審核責任情形的,經調查核實后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相關規定辦理。
(三)行業主管部門復審
1.各設區市及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農業農村局按程序對申報材料進行復審,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送當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批準后報省農業農村廳。
2.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當及時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報人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3.2024年評審未通過者,2025年未能提供有效反映其新增業績成果材料的,各單位不得受理、報送。受處分人員申報職稱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四)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終審
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評審委員會受理范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按原報送渠道退回,各設區市及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農業農村局應及時退回申報人,并告知申報人知曉。終審通過的申報人員的業績成果將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提交農業技術、農業經濟和農業工程評審委員會評審。
五、其他事項
(一)網上申報時間為2025年6月18日至7月31日。逾期系統將關閉提交功能,不得補報。紙質材料報送時間為2025年8月10日前。請各地、省有關單位在規定時間內報送。
(二)根據蘇財綜〔2023〕13號文規定,農業技術正高資格評審費每人300元,副高資格評審費每人200元;農業經濟和農業工程正高資格評審費每人400元,副高資格評審費每人300元。各設區市及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農業農村局統一匯到指定賬戶,省有關單位報送材料時直接繳納,不接受個人匯款。(開戶名:江蘇省農業農村廳,開戶行:南京市工行龍江支行)
(三)農業技術、農業經濟和農業工程評審委員會年度評審結果經公示無異議后,由省農業農村廳會同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發文公布評審結果,各設區市及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要及時轉發年度評審結果。申報人可在“江蘇省人才服務云平臺”自主打印電子職稱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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