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寧人社職〔2025〕4號),為做好2025年南京市交通運輸工程(公路工程、水運工程、民航工程、綜合交通工程)專業中、高級(副高)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中從事交通運輸工程(公路工程、水運工程、民航工程、綜合交通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就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企業總部在我市的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市從事交通運輸工程(公路工程、水運工程、民航工程、綜合交通工程)專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南京人才居住證、紫金山英才卡等的外籍人員。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四)央企在寧三級以下子公司(非國有控股)和外省市民營企業在寧子公司,在南京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為申報人員在寧繳納社保,其專業技術人才可直接申報職稱。其他中央、外省市及部隊駐寧單位人員,如需在本評委會申報職稱,須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經市人社部門核準同意后,由本職稱評委會辦事機構受理。
(五)在寧省屬企事業單位人員申報職稱,應報送至省交通運輸工程職稱評委會。
二、申報評審政策
(一)專業技術人才應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蘇人社規〔2024〕3號)要求和省、市交通運輸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申報職稱評審。申報高級(副高)職稱資格按照《江蘇省交通運輸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2〕3號)條件執行。申報初、中級職稱資格按照《南京市交通運輸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寧職稱字〔2023〕1號)條件執行。
(二)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
(三)取得《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蘇人社發〔2019〕183號)所列職業資格的專業技術人才,符合職稱晉升條件可直接申報交通運輸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四)對于持有相關國際職業資格的海外人才,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國際職業資格與高級職稱比照認定目錄(2024版)的通知》(蘇人社函〔2024〕369號)規定執行。
(五)對取得重大基礎研究和前沿技術突破、解決重大交通運輸工程技術難題,在交通運輸事業發展中作出重大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在專業技術崗位取得的業績、成果高于《江蘇省交通運輸工程專業資格條件(試行)》的破格申報條件,并由2名以上本領域或相近專業具備正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可直接申報高級(副高)職稱評審。
(六)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含參公管理單位)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交通運輸領域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江蘇省交通運輸工程專業資格條件(試行)》要求的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七)通過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取得的初、中、高級資格的,滿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關于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學歷資歷條件的,可分別對應我省工程技術人才系列的相應職稱,用人單位可根據相關任職條件和崗位空缺情況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符合職稱晉升條件的,可直接申報高一級職稱。
(八)民營企業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優秀青年人才可按規定直接申報評審相應層級職稱。
三、申報方式要求
(一)申報方式。申報人員登陸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進行網上申報,并可通過“江蘇智慧人社”手機APP首頁“辦件”欄目查詢審核進度。
通過網上審核的申報人員登陸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自助打印《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并按要求簽字蓋章后報送至南京市交通運輸局組織處。其余申報材料原則上均在線上傳,無需遞交紙質材料。高級(副高)職稱評審實行面試答辯。答辨時間另行通知。
申報人應根據屬地管理和個人自愿原則,按規定程序逐級報送。申報人同一年度同一職稱層級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
(二)相關要求
所有在線上傳材料須所在單位審核人審查核對原件,核驗通過后在所有復印件上寫明“與原件一致”,審核人簽名簽日期(注意:不可用往年材料)、加蓋單位公章。
1.學歷學位驗證。職稱系統將對申報人員學歷學位信息進行自動比對,無法完成比對的人員須在線提交以下材料:國內學歷提交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國內學位證書提交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或江蘇省大學生信息服務中心出具的《江蘇省學位證書認證報告》;國(境)外學歷學位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黨校、軍隊院校取得的學歷,提交檔案保管部門簽章確認的《畢業生登記表》;申報人為工程類專業碩士學位的可提前一年申報,申報類型為“正常申報”,若學位證書無法直接判斷為專碩的,須同時提交《教育部學位認證報告》。
2.社保繳納。職稱系統將對申報人員社保繳納信息進行自動比對,無法通過系統校驗的申報人員,須按要求在線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現工作單位為本人繳納社保的證明;勞務派遣人員申報職稱,需提供用工單位的工作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用工單位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務派遣協議及用人單位依法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企業總部在寧的外地分公司申報人員,須提交分公司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和單位隸屬關系證明材料。
3.學術成果和工作業績材料提交。系統將對申報人員上傳的論文論著等材料進行學術相似性檢測,檢測結果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
(1)提交的論文應代表申報人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的最高水平,且申報人須為第一作者,發表時間須為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之后。所提交的論文如能在中國知網(http://www.cnki.net/)檢索到,需將檢索的地址復制到申報系統論文欄目的指定位置,同時上傳論文文字內容的WORD版本(英文論文還需上傳中文版)。
所提交的論文無法在中國知網檢索到的,應將國家新聞出版署期刊查詢結果截圖、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彩筆勾出本人所著論文和作者名)、論文正文(內容完整)及封底合并成PDF文件上傳,并上傳論文文字內容的WORD版本,WORD版本須與期刊內容一致,不得增刪。提交的著作應代表申報人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的最高水平,且申報人須為著作的主要作者,附著作封面、出版刊號頁、編審人員說明、字數證明等材料,合并成PDF文件上傳。
(2)工作業績材料需保證掃描上傳的PDF文件清晰可辨,在文件首頁編制目錄便于評審時查閱。
①所有的業績成果需按照業績完成時間順序上傳證明材料且合并成一個PDF附件上傳。附件首頁附目錄,每個業績(項目)用彩色(淺色)封面紙隔開,同時用熒光筆標注每個業績中申報人姓名。
②對照申報的對應資格條件,提交取得現專業技術資格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業績、成果材料,內容包括業績基本情況介紹、過程性原始資料、業績獲獎材料、經濟效益證明、第三方證明等。如:原始項目任命書(任職證明)、項目的中標文件、合同協議、竣工驗收表、人員備案表、項目圖紙圖簽、項目設計扉頁、項目評定書、業主履約證明、項目獲獎證書(應提交個人的獲獎證書、官方網站查詢核驗證明或頒獎單位表彰文件)、專利(應提交我國或外國的專利登記證書、專利轉讓合同和專利受讓單位的經濟效益證明等)、各類標準(頒布實施以主管部門發出的正式頒布文件為準)等材料。具體要求詳見《江蘇省交通運輸工程專業資格條件附錄》。
③業績所涉及的工程項目完成標準以通過工程交(竣)工驗收為準。業績成果完成的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
4.繼續教育。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相關要求,專業技術人才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為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每人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學時。專業技術人才可登錄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平臺在線免費學習公需科目,由系統實時記錄學時并自動轉入職稱申報平臺,也可在線打印公需科目學時證明。專業科目由用人單位進行學時計算,填寫、上傳經單位蓋章、負責人簽字的《南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時認定表(2025年版)》,并提供學時計算證明材料。專業技術人才申報高級職稱,需參加1個知識更新工程線上專題研修班的課程學習。按照時間順序逐一填寫繼續教育內容,并在線上傳經培訓單位及本單位核驗蓋章過的佐證材料。
5、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和工作經歷。
按照資格條件資歷要求,提供符合申報條件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信息。提交的工作經歷材料,包括申報人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職務聘書、聘文,或從事交通運輸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證明,從事交通運輸工程專業技術工作年限須符合資格條件中資歷年限要求。申報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須提交任現職以來近5年作為技術骨干或技術負責人參與交通運輸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的原始任命文件或工作證明。
6、年度考核。申報人須根據資格條件中資歷年限要求提交相應年度原始考核材料(考核證明),考核等次須清晰可見。如申報人在任現職內換過多家工作單位,須每家工作單位提供相應時段的年度考核材料。事業單位申報人員須提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登記表》。
7.初級評審。交通運輸工程初級由交通工程中級評委會代為評審,申報人須在線提交工作總結(不少于1000字)、相關業績成果材料等,申報材料應參照中級評審材料要求準備。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公示要求
1.單位審核公示。申報人所在單位應當嚴肅審核推薦程序,負責對申報人申報資格以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進行初審,并嚴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申報人須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有關公示證明材料。提交的公示材料,包括單位公示文件、單位同意申報證明(平臺下載)、網上(公示欄)公示頁面(彩色PDF)。
2.評審前公示。評審委員會在評審前將審核通過人員在南京市交通運輸局網站通知公告欄目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3.評審后公示。評審委員會將評審通過人員名單在南京市交通運輸局網站通知公告欄目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誠信要求
從嚴規范職稱申報弄虛作假和學術不端行為,對涉及虛構合同、偽造業績、代寫論文、代學學時等行為的申報人員,取消其職稱評定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3年。嚴厲打擊各類職稱評審“中介”機構“論文代寫代發”“職稱包評包過”等違規行為,對相關申報人員實行“一票否決”。
五、收費標準
評審收費按照《關于公布2023年南京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寧財綜〔2024〕186號)規定執行,根據評審前公示名單人數按標準收取,申報人員論文論著學術檢測費用從面試答辯及論文鑒定費中列支。
六、申報材料報送時間
(一)申報人員網上申報時間為2025年6月13日至7月21日,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不予申報。
(二)線上材料補正時間為2025年6月13日至7月31日,逾期系統將自動關閉,不予受理。
(三)《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一式兩份)交至珠江路63號交通大廈1202室并繳納評審費。報送時間:2025年8月5日、7日、12日、14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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