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做好2025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寧人社職[2025]4號),為做好2025年南京市數字經濟(智能交通)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工作,現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和對象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中從事數字經濟(智能交通)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就業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企業總部在我市的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市從事智能交通系統、智能交通工程、智能交通工具、智能交通運營管理等專業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南京人才居住證、祡金山英才卡等的外籍人員。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去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職稱評審j受到覺紀、政務、行政處分的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
(四)央企在寧三級以下子公司(非國有控股)和外省市民營企業在寧子公司,在南京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為申報人員在寧繳納社保,其專業技術人才可直接申報職稱。其他中央、外省市及部隊駐寧單位人員,如需在本評委會申報職稱,須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出具委托評審函,經市人社部門核準同意后,由本職稱評委會辦事機構受理。
二、申報評審條件
(一)申報數字經濟(智能交通)工程中級職稱按照《江蘇省數字經濟(智能交通)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蘇職稱[2022]19號》執行。
(二)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申報職稱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
(三)取得《江節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蘇人社發[2019]183號)所列職業資格的智能交通工程相關專業技術人才,符合職稱晉升條件可直接申報智能交通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
(四)通過全國計算機技術與軟件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考試取得初、中、高級資格,且符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深化工程技術人才職稱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19]16號)關于助理工程師、工程師、高級工程師學歷資歷條件的,可分別對應工程系列相應職稱,用人單位可根據相關任職條件和崗位空缺情況聘任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符合職稱晉升條件的,可直接申報高一級職稱。
(五)對通過綠色通道申報職稱的高層次和急缺緊缺人才,參照省數字經濟(智能交通)工程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有關要求執行,須由2名以上本領域或相近專業具備正高級職稱的行業專家推薦,在專業技術崗位取得的業績、成果和貢獻應高于《江蘇省數字經齊(智能交通)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蘇職稱[2022]19號》的破格申報條件。
(六)對海外歸國人員、黨政機關交流或部隊轉業安置到企事業單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首次申報職稱時可根據專業水平和工作業績并參照同類人員評審標準,直接申報相應職稱。
三、申報方式及要求
2025年度南京市數字經濟(智能交通)工程初、中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采取網上申報、網上評審方式。
(一)申報方式。申報人員于6月11日至8月1日登陸江蘇人才服務云平臺職稱專欄,在線如實填報相關申報信息,進行網上申報,并可通過“江蘇智彗人杜“手機APP首頁”辦件”欄目查詢審核進度逾期不可補報。
網上初審通過的初、中級職稱申報人員,可在線自助打印《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表》(一份),經所在單位審核蓋章后,于2025年8月4日至8月9日(工作日9:00-11:30,14:00-16:00)
報送至南京市綜合交通運輸學會(南京市玄武區珠江路63號交通大廈2410室),遺期不予受理。其余申報材料原則上均在線上傳,無需遞交紙質材料。
(二)相關要求
1.學歷驗證。職稱系統將對申報人員學歷學位信息進行自動比對,無法完成比對的人員須在線提交以下材料:國內學歷提交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國內學位證書提交教育部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中心出具的《認證報告》或江蘇省大學生信息服務中心出具的《江蘇省學位證書認證報告》;匡(境)外學歷羊位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黨校、軍隊院校取得的學歷,提交檔案保管部門簽章確認的《畢業生登記表》。
2.社保繳納。職稱系統將對申報人員社保繳納信息進行自動比對,無法通過系統校驗的申報人員,須按要求在線提交相關證明材料:現工作單位為本人繳納社保的證明;勞務派遣人員申報職稱,需提供用工單位的工作證明、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務派遣勞動合同、用工單位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務派遣協議及用人單位依法取得勞務派遣經營許可證;企業總部在寧的外地分公司申報人員,須提交分公司為其繳納社保的證明和單位隸屬關系證明材料。
3.論文和工作業績材料提交。系統將對申報人員上傳的論文論著等材料進行學術相似性檢測,檢測結果作為職稱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
(1)所提交的論文如能在中國知網檢索到,需將檢索的地址復制到申報系統論文欄目的指定位置,同時上傳論文文字內容的WORD版本。
(2)所提交的論文無法在中國知網檢索到的,應將國家新聞出版署期刊查詢結果截圖、期刊封面、版權頁、目錄、論文正文及封底合并成PDF文件上傳,升上傳論文文字內容的WORD版本,WORD版本須與期刊內容一致,不得增刪。
(3)工作業績材料需保證掃描上傳的PDF文件清晰可辨,在文件首頁編制目錄便于評審時查閱。
4.繼續教育。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相關要求,專業技術人才參加繼續教育情況作力職稱晉升的重要條件,每人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學時。專業技術人才可登錄南京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習平臺在線免費學習公需科目,由系統實時記錄學時并自動轉入職稱申報平臺,也可在線打印公需科目學時證明。專業科目由用人單位進行學時計算,填寫《南京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專業科目學時認定表(2025年版)》,并提供學時計算證明材料。
5.初級評審。數字經濟(智能交通)工程的初級職稱可由南京市數字經濟(智能交通)工程中級評委會代為評審,網上申報須提交工作總結、相關業績成果材料等。
四、有關事項說明
(一)公示要求
1.單位審核公示。申報人所在單位應當嚴肅審核推薦程序,負責對申報人申報資格以及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進行初審,并嚴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申報人須提交所在單位出具的有關公示證明材料。
2.評審前公示。評審委員會在評審前將審核通過人員在南京市綜合交通運輸學會(協會)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3.評審后公示。評委會將通過人員名單在南京市綜合交通運輸學會(協會)網站公示不少于5個工作日
(二)收費標準
評審收費標準按照《關于公布2023年南京市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目錄的通知》(寧財綜[2024]186號)規定執行,根摒開審前公示名單人數按行準收取,中報人員論文論著學術檢測費用從面試答辯及論文鑒定費中列支。
(三)個人誠信要求
從嚴規范職稱申報弄虛作假和學術不端行為,對涉及虛構合同、偽造業績、代寫論文、代學學時等行為的申報人員,取消其職稱評定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3年。
地址:南京市玄武區珠江路63-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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