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揮南京市民營企業用人主體作用,推進企業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南京市擬面向一批民營企業下放中級職稱自主評審權,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產業領域符合我市“4266”現代化產業體系的民營企業。
二、申報條件
(一)企業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且經營狀況良好,設有獨立的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并有專人負責職稱管理工作。
(二)企業內部建有職稱與薪酬制度掛鉤、職稱與崗位聘(任)用掛鉤等人才評價與使用的銜接機制。
(三)企業具有一定規模和可持續發展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員工數量不低于200人。
(四)企業具備組建開評專業的專家人數,本單位高級職稱專技人員不少于11人。
(五)下放評審專業類別以工程系列為主。
三、申報流程
(一)企業提交《南京市企業中級職稱自主評審申請表》(附件),并附相關佐證材料。
(二)所在區(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或主管部門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推薦,并加蓋公章,確保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完整齊全。
(三)市人社部門組織專家考察,合格后發文公布符合條件的職稱自主評審企業名單,有效期為3年。
四、相關要求
(一)承擔職稱評審的企業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的通知》(蘇人社規[2024]3號)文件有關要求,組建相應系列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并報相應人社部門核準備案。
(二)經核準后的企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按照市級相關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開展評審工作,也可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自主評價標準,自主評價標準不得低于我市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條件,同時報相應人社部門核準備案。
(三)企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在每年10月31日前桉規定組織完成職稱評審工作。
(四)自主評審完成后,評審結果報相應人社部門備案,統一生成電子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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