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做好2025年度全市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揚人社職〔2025〕1號)要求,高質量做好揚州市數字經濟(智能制造)工程中、初級職稱評審工作,現就2025年度揚州市數字經濟(智能制造)工程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報送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凡在我市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中從事數字經濟(智能制造)工程專業的設計開發、制造工藝、產線運維、生產管控、技術管理等專業技術工作,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關系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我市就業并繳納社保的自由職業(靈活就業)專業技術人員均可對照資格條件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
2、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職稱。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職稱評審或考核認定。
二、申報資格條件和要求
1、申報評審人員的資格條件根據《江蘇省數字經濟(智能制造)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的通知(蘇職稱〔2021〕7號),突出品德能力和業績評價導向,注重考察各類人才的專業性、創新性和履職績效、創新成果、實際貢獻。可登錄揚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首頁公共服務版塊點擊“職稱評定”專欄查看。
2、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中級職稱考核認定工作納入職稱申報評審“綠色通道”。結合實際情況,對引進吸收、推廣應用國外先進智能制造技術和裝備過程中取得關鍵性技術進步的;或長期從事智能制造工程專業技術工作,并主持完成較大難度大中型工程技術項目,取得較高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或在智能制造工程領域自主創新業績突出,作出行業內較大引領示范作用,并經市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專業技術人才,以及引進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在達到破格申報中級職稱業績條件的基礎上,由2名以上本領域或相近專業具備高級職稱的同行專家推薦,可通過“綠色通道“申報相應職稱。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3、落實職業資格與職稱的對應要求,按照《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江蘇省專業技術類職業資格和職稱對應目錄>的通知》(蘇人社發〔2019〕183號)精神,實現職稱制度與職業資格制度有效銜接。
4、按照《關于印發高技能人才與專業技術人才職業發展貫通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蘇人社發〔2021〕132號)的規定,在智能制造工程技術領域生產一線崗位,具備高級工(三級)以上職業資格或職業技能等級,符合國家和省規定的慣通領域職稱系列(專業)評價基本標準條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報數字經濟(智能制造)工程專業職稱;使用該政策的申報人員,申報頁面”是否高技能人才”和“是否為高技能人才貫通”均需填”是",并上傳相關技能證書。高技能人才參加職稱評審應在現工作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
5、民營企業優秀青年人才實行中級職稱“免初級“直報政策(“以考代評”系列除外),學歷資歷要求如下:取得碩士學歷或學位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取得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5年、取得大專學歷后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7年。
6、申報方式為網上填報和紙質材料線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報人員應實名注冊后登錄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上辦事服務大廳一個人辦事一人才人事一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一職稱評審申報,在線如實填報相關信息(申報評審人員在申報類型選擇“正常申報”,考核認定人員在申報類型選擇“考核認定(綠色通道)”);網上申報時間為2025年5月23日至6月23日,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時間為6月30日,逾期系統將關閉提交功能,不得補報。
7、申報人應根據屬地管理和個人自愿原則,按規定程序逐級報送評審材料。申報人同一年度同一職稱層級原則上只能向一個職稱評審委員會提出申請。同一單位申報相同職稱系列(專業)相同層級的人員應統一報送同一評委會,不得多頭報送。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自由職業申報人按規定條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單位或人事代理機構申報。
8、中央駐揚單位或外省駐揚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和駐揚部隊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申報職稱評審,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報市人社局核準同意。國家和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對委托評審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9、申報人所在單位應當嚴肅審核推薦程序,組織專人審核申報人申報資格以及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實效性,做好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評前公示。用人單位縱容弄虛作假、出具假證明的,視情況通報批評,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10、行業主管部門、各級人社部門審核時應按規定時間和程序完成;申報材料不完整、不規范、不符合規定條件的,應及時告知需補正的全部內容。申報人員逾期未補充完整的,視為放棄申報。
11、全面推行告知承諾制,申報人員提交申報材料時應承諾提供的相關證書、業績成果、論文等材料真實可靠。實行學術造假和職業道德失范”一票否決",對通過弄虛造假、暗箱操作等違紀違規行為取得的職稱一律予以撤銷,并記入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申報評審誠信檔案庫,記錄期3年。
三、申報材料要求
1、申報評審人員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三份,網上申報成功后下載A3正反打印,中縫騎馬訂裝訂;
2、申報考核認定人員提供《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申報表》一式三份(同上);
3、申報數字經濟(智能制造)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A3)一份(附件3);
4、學歷或學位證書復印件及帶二維碼的學信網認證材料;
5、具有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提供證書復印件;
6、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及社保證明,申報人原則上截止申報當月巳連續在我市繳納6個月及以上社保,并處于正常參保狀態;
7、專業技術人才參加繼續教育情況列為職稱晉升的董要條件,按照《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省人力資源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學時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蘇人社函〔2023〕308號)相關政策規定,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繼續教育的時間,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不少于60學時。2022年(含)以前的學時要求按照原有規定執行;
8、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成果及其獲獎情況(集體獲獎證書,須提供本人在該項目中所承擔的工作材料)、專利證書(發明專利須提供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證明)、項目成果鑒定驗收報告、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情況、新產品開發、推廣應用等能反映本人專業技術水平、工作業績和職業道德的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
9、任現職以來作為第一作者在國內公開出版發行的專業期刊上發表或在市級以上學術會議上宣讀(刊登在會刊、論文集)或市級行業專業期刊(市準印期刊)上發表的有較高專業價值的本專業論文、著作或專項研究報告、技術分析報告等理論研究成果(復印件);
10、任現職以來的工作總結;
12、所在單位公示、推薦材料
13、申報人情況說明書(附件4)。
上述材料除l、2、3項外,其它材料裝訂成冊作為申報附件,各地、各有關部門(單位)在審查各類證件、證書、論文等材料時需審查原件,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公章。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的資歷(任職年限)截止時間為2024年12月31日,申報材料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歷(學位)等截止時間為2025年3月31日。
四、材料裝訂要求
第一分冊裝訂順序:1、目錄;2、近4年的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表和單位公示、推薦材料;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4、現任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復印件;5、技術職務聘書復印件;6、繼續教育證明材料復印件;7、個人獲獎證書復印件;8、專利證書復印件以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證明。
第二分冊裝訂順序:1、目錄;2、任職以來專業技術工作經歷和技術工作總結;3、發表的論文、論著或譯著的期刊封面、目錄、文章等復印件;4、個人業績證明材料。包括個人項目或集體項目成果鑒定材料(集體項目須提供本人在該項目中所承擔的工作材料),對重大項目和關鍵技術問題的總結、分析、報告等材料,技術標準和技術文件的編寫、發布、實施等材料,項目招投標、承包、施工、驗收等材料,主持或承擔項目獲得的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材料等。
以上材料按分冊目錄標注順序分別裝訂成冊后集中于一個材料袋內,材料袋及分冊要有完好的封面和目錄(見附件1、2),《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申報數字經濟(智能制造)工程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情況簡介表》不需要裝訂。
《專業技術資格考核認定申報表》單獨擺放,不裝訂;考核認定申報材料不分冊。請對照考核認定條件,將符合條件的有效佐證材料裝訂成一冊。其他與考核認定條件無關的材料無需提供。
五、材料報送時間、地點
申報材料由各縣(市、區)人社局、人社局各功能區、市各有關部門(單位)、統一匯總收集并報送,同時繳納評審(考核認定)費200元/人。報送材料截止時間:2025年7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
評審結束后,所有申報材料(不含通過人員的評審申報表)由評審委員會保存1年后銷毀,不退回申報人。通過人員的評審申報表由各(市、區)人社局、市各有關部門(單位)、人社局各辦事處統一原路返回并及時退還申報人歸入本人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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