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生態環境工程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報送2025年江蘇省生態環境工程初、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的通知》(蘇環職稱辦〔2025〕1號)文件精神和要求,經徐州市職稱辦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一)在我市各類企事業單位從事生態環境工程專業技術工作,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聘用)合同的專業技術人才;在我市從事生態環境工程工作的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才。
(二)在我市從事生態環境工程工作的港澳臺專業技術人才,以及持有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證、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或江蘇省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的外籍人員。
(三)公務員(含列入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評審。受到黨紀、政務、行政處分的人員,在影響期內不得申報評審或考核認定。
二、申報條件
(一)生態環境工程專業技術人才申報職稱評審,應按照《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40號)《江蘇省職稱評審管理辦法(試行)》(蘇職稱〔2020〕42號)和《江蘇省生態環境工程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蘇職稱〔2021〕8號)以及《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于在職稱評價中進一步破除“唯論文、唯學歷、唯資歷、唯獎項”不良傾向的通知》(蘇人社發〔2022〕156號)執行。
(二)繼續教育學時要求,申報高級工程師需要取得中級工程師職稱后,一般需要提供近5年(具備博士學位人員,取得中級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2年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需提供兩年繼續教育學時;具備本專業碩士學歷或學位人員,取得中級職稱后,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4年申報高級工程師職稱,需提供四年繼續教育學時。非本專業碩士學歷或學位人員,需提供五年繼續教育學時。具備大學本科學歷或學士學位人員,需提供五年繼續教育學時。)
平均每年繼續教育不少于90學時(根據2021年修訂的《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人社部《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要求,每年累計應不少于90學時,其中,專業科目一般不少于總學時的2/3),2020年-2021年可根據原規定每年72學時,2022年和2024年需每年90學時。
(三)公示材料。需要系統填報完業績后,系統生成的《申報人員公示表》進行公示,強化單位審核職責,請務必提前申報預留出至少5個工作日的公示時間。
三、申報方式
高級工程師、正高級工程師資格評審申報。登錄江蘇省生態環境廳網站,在“政務服務入口”點擊“年度職稱評審”,進入“江蘇省生態環境工程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系統”填報申報信息。
凡符合申報條件的有關人員,請按照《關于報送2024年江蘇省生態環境工程初、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材料的通知》(蘇環職稱辦〔2024〕1號)文件要求,逐條逐項、認真規范整理申報材料,并填寫相關表格。申報材料由本人負責整理,單位負責審核和報送。
四、申報材料報送時間安排:
系統申報后,需報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申報表》一式3份、畢業證(學位證)、中級職稱證或職業資格證、繼續教育證書及有關接受業務培訓、學習等方面的有效證明材料、身份證等原件。高級技術資格評審申報人員登記表,要蓋公章。
系統評審申報時間為2025年6月30日9:00——7月30日24:00,評審紙質材料報送時間截止到2025年8月8日,逾期不予受理。申報材料報送到徐州市生態環境局組織人事處(昆侖大道1號行政中心東三區44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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